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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器作业标准

  • 作者

    蔚顿环保

  • 更新时间

    2025-02-27 16: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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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m³/h · 智云油烟净化器

蔚顿设立于2019年,经环保局、工商局、企查查核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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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器作业标准

油烟净化器的作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安全操作、安装规范、净化效率以及维护管理等。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阐述:

一、安全操作规程

1. 人员要求:
- 油烟净化器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维修及保养。
- 操作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获得上岗证并持证上岗,同时需学习油烟净化器的《使用说明书》,了解设备的基本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2. 用电安全:
- 油烟净化器用电量大,需采用单独线路供电,并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使用耐高温的绝缘材料,同时加装漏电保护器。
- 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设备接地线是否牢固,电源系统及舱门是否关闭并密封良好,确认输入电压与设备使用电压是否匹配。

3. 联动要求:
- 油烟净化器应与风机联动,即净化器与风机同时开同时关。如不能联动,应在启动净化器之前先启动风机运行一段时间(特别是在北方严寒的冬天)。

4. 距离要求:
- 油烟净化器与烟罩出口位置的距离应至少2米以上,以确保消防安全和净化效果;净化器与风机的距离4米以上比较合适。

二、安装规范

1. 位置选定:
- 油烟净化器应尽量安装在距离炉灶较近的位置,以减少油烟管道的长度和油烟在管道内的滞留与冷凝。
- 安装高度的确定需考虑油烟在进入设备前得到一定的冷却,同时设备的排风口要高于周边建筑物一定距离,避免油烟扰民。

2. 管道要求:
- 管道材质应根据餐饮场所的经营特点与环境因素慎重选择,如普通中餐厅可选用镀锌钢板管道但需做好防腐涂层处理,湿度较大、油烟成分复杂的场所则推荐不锈钢管道。
- 管道直径需依据油烟净化器的处理风量与风速要求进行精准计算,一般风速控制在8-12米/秒。

3. 验收标准:
- 安装完成后需进行验收,检查设备外观无损坏、变形,外壳漆面完整,标识清晰可读。
- 使用专业的油烟浓度检测仪测量油烟净化器的进出口油烟浓度,确保净化效率达到设计标准(一般要求净化效率不低于90%)及当地环保法规要求。

三、净化效率

1. 技术类型:
- 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与其采用的技术类型密切相关。常见的技术包括静电式、机械过滤式、UV光解式等。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通过高压电场电离吸附技术实现高效净化,一般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

2. 性能要求:
-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需满足相应规模餐饮企业的要求(如小型、中型、大型分别设定了60%、75%、85%的最低去除效率)。

四、维护管理

1. 定期清洗:
- 油烟净化器需定期清洗以维持其净化效率。如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的收集极板需定期清洗,UV光解设备的灯管表面也需定期擦拭。

2. 维护记录:
- 建立详细的维护记录,记录清洗时间、清洗效果、设备状况等信息,以便日后管理和追溯。

3. 故障处理:
-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净化效率下降,应及时排查原因并进行处理,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综上所述,油烟净化器的作业标准涵盖了安全操作、安装规范、净化效率以及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餐饮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操作和管理,以确保油烟净化器的有效运行和环保达标。

餐饮业为什么要装油烟净化器及环保局规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餐饮店要装油烟净化器是因为现在环保局和工商局有硬性要求,会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都需要安装油烟净化器,不然就不发餐饮营业执照,环评也不会通过。

2002年全国性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正式实施,最高要求餐饮单位达到85%以上的油烟净化率。

但近几年由于国家大力推行环保事业,各省市都开始办法各自的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目前严格的标准是北京的《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要求净化率达95%以上,最低也要90%。

油烟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如下表:

今后应该都会向这个标准看齐的。

觉得可以的话,请采纳。

如何正确使用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器吸收国内外同类产品长处的基础上,首要用于厨房低空排放油烟的净化管理;用于宾馆、饭馆、酒家、餐厅以及校园、机关、工厂等场所;食物油炸、烹任加工职业;油溅热处理车间、油雾润滑车间、工件焊接车间以及烯油锅炉排放等工业场合。

怎么运用油烟净化器呢?

1、运用时,一般应在翻开燃气灶前1-2分钟发动油烟净化器。发动时运用高速档发动,发动后可根据厨房烟气大小变化高速或低速。

2、油烟净化器应在做完饭燃气灶封闭后持续作业3分钟或更长,保证把房间空气换新一次。

3、燃气灶应在油烟净化器正下方,抽烟作用效率会更高。

4、运用时,距油烟净化器很近的窗户应关严,把门开一条缝,防止构成比较大的空气对流,并能及时弥补厨房氧气。

在清洗油烟净化器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1.首要保证切断电源,然后保证清洗人员的安全。

2.找专业的环保公司进行清洗,专业的人员在取出电极时会比较当心,防止电极的变形,然后影响放电。

3.关于非防腐的厨房油烟净化器,尽量挑选热水冲刷,防止清洗剂对油烟净化器的腐蚀。

4.清洗后将电极擦干,防止立刻运用绝缘不好。

5.绝缘陶瓷边际处要细心处理,擦洗越干净越好。

6.清洗红灯长亮时需立刻清洗或检修。

厨房油烟净化器的排放标准

国家环保局规定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具体如下:前 言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状态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及排风量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 饮食业油烟 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氧化或热裂解产生的混合物。 3.3 油烟净化设备 对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的设备。 3.4 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 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 油烟去除效率 饮食业油烟进行净化设备处理后,被除去的油烟与处理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 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3/h。 3.7 恶臭污染物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3.8 臭气浓度 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4 排放限值 4.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4.1.1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1.1m2。 4.1.2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级。划分参数见表1。 表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 ≥1,<3 ≥3,<6 ≥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对应排气罩面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4.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2。 表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小型中型大型1.5 1.2 1.0 4.3 饮食业单位排气筒恶臭污染物 饮食业单位排气筒排放的油烟,所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用臭气浓度表示。其排气筒臭气浓度排放限值为70(无量纲)。 4.4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见表3。 表3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 85 90 90 4.5 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应高于排气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m,并且风机与排气口之间的平直管段长度应符合采样位置的要求。符合采样位置所要求的平直管段长度要求,且排气口不得朝向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如果饮食业单位排气筒出口周围20m半径范围内有高于排气筒出口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时,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4。 表4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小型中型大型1.0 0.8 0.5 5 其它规定 5.1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5.2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6 监测 6.1 采样位置及采样点 饮食业单位油烟浓度采样位置及采样点应符合GB/T 16157的规定,臭气浓度的采样位置及采样点应符合GB 14554的规定。 6.2 采样时间、采样频次、采样工况 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高峰期进行,油烟浓度采样次数为连续5次,每次不少于10min。臭气浓度采样次数为5次,每次间隔不少于10min。 6.3 分析、测定方法 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和臭气浓度分析、测定方法见表5。 表5 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效率和臭气浓度分析方法 污染物名称分析、测定方法来 源油烟排放浓度饮食业油烟分析方法附录A油烟去除效率油烟去除效率的测定方法附录B臭气浓度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14675 6.4 分析结果处理 油烟浓度5次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之比较,若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否则重新采样。臭气浓度取其最大测定值。 7 标准实施 7.1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应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本标准4.4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对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7.2 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定。 7.3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 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A.1 原理 用等速采样法抽取油烟排气筒内的气体,将油烟吸附在油烟雾采集头内。将收集了油烟的采集滤芯置于带盖的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回实验室后用四氯化碳作溶剂进行超声清洗,移入比色管中定容,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含量。 油烟的含量由波数分别为2 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 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 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进行计算。 A.2 试剂 A.2.1 四氯化碳(CCl4):在2 600 cm-1~3 300 cm-1之间扫描吸光度值不超过0.03(4cm比色皿),一般情况下,分析纯四氯化碳蒸馏一次便能满足要求。 A.2.2 高温回流食用花生油(或菜籽油、调和油等)。高温回流油的方法:在500ml三颈瓶中加入300ml的食用油,插入量程为500℃的温度计,先控制温度于120℃,敞口加热30min,然后在其正上方安装一空气冷凝管,升温至300℃,回流2h,即得标准油。 A.3 仪器和设备 A.3.1 仪器:红外分光仪,能在3 400 cm-1~2 400 cm-1之间吸光值进行扫描操作,并配合4cm带盖石英比色皿。 A.3.2 超声清洗器。 A.3.3 容量瓶:50ml、25ml。 A.3.4 油烟采样器与滤筒。 A.3.5 比色管:25ml。 A.3.6 带盖聚四氟乙烯圆柱形套筒。 A.3.7 烟尘测试仪,其采样系统技术指标要求参照GB/T 16157。 A.4 采样和样品保存 A.4.1 采样 采样布点、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工况按本标准6.2的规定进行。 A.4.1.1 采样步骤 参照GB/T 16157—1996的烟尘等速采样步骤进行。 A.4.1.1.1 采样前,先检查系统的气密性。 A.4.1.1.2 加热用于湿度测量的全加热采样管,润湿干湿球,侧出干、湿球温度和湿球负压;测量烟气温度、大气压和排气筒直径;测量烟气动、静压等条件参数。 A.4.1.1.3 确定等速采样流量及采样嘴直径。 A.4.1.1.4 装采样嘴及滤筒。装滤筒时须小心将滤筒直接从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倒入采样头内,特别注意不要污染滤筒表面。 A.4.1.1.5 将采样管放入烟道内,封闭采样孔。 A.4.1.1.6 设置采样时间,开机。 A.4.1.1.7 记录或打印采样前后累积体积、采样流量、表头负压、温度及采样时间。记录滤筒号。 A.4.1.1.8 油烟采样器采集油烟。 A.4.2 样品保存:收集了油烟的滤筒应立即转入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紧杯盖;样品若不能在24h内测定,可保存在冰箱的冷藏室中(≤4℃)保存7d。 A.5 试验条件 A.5.1 滤筒在清洗完后,应置于通风无尘处晾干; A.5.2 采样前后均保证没有其他带油渍的物品污染滤筒。 A.6 样品测定步骤 A.6.1 把采样后的滤筒用重蒸后的四氯化碳溶剂12ml,浸泡在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盖好清洗杯盖; A.6.2 把清洗杯置于超声仪中,超声清洗10min; A.6.3 把清洗液转移到25ml比色管中; A.6.4 再在清洗杯中加入6 ml四氯化碳超声清洗5min; A.6.5 )把清洗液同样转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 A.6.6 再用少许四氯化碳清洗滤筒及聚四氟乙烯杯二次,一并转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加入四氟化碳稀释至刻度标线; A.6.7 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测定前先预热红外测定仪1h以上,调节好零点和满刻度,固定某一组校正系数; A.6.8 标准系列配制:在精度为十万分之一的天平上准确称取回流好的相应的食用油标准样品1g于50ml容量瓶中,用重蒸(控制温度70℃~74℃)后的分析纯CCl4稀释至刻度,得高浓度标准溶液A。取A液1.00ml于50ml容量瓶中用上述CCl4稀释至刻度,得标准中间液B。移取一定量的B溶液于25ml容量瓶中,用CCl4稀释至刻度配成标准系列(浓度范围0~60mg/L)。 A.6.9 样品测定:用适量的CCl4浸泡聚四氟乙烯杯中的采样滤筒,盖上并旋紧杯盖后,将杯置于超声器上清洗5min,将清洗液倒入25ml比色管中,再用适量的CCl4清洗滤筒2次,将清洗液一并转入比色管中,稀释至刻度,即得到样品溶液。将样品溶液置于4cm比色皿中,即可进行红外分光试验。 A.7 结果计算 A.7.1 油烟治理效率计算公式 见附录B及标准正文中3.6节。 A.7.2 油烟排放浓度计算公式 C测=C溶液×V/1000 V0 式中: C测——油烟排放浓度(mg/m3); C溶液——滤筒清洗液油烟浓度(mg/L); V——滤筒清洗液稀释定容体积(ml); V0——标准状态下干烟气采样体积(m3),其计算方法以参考GB/T 1615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油烟去除效率的测定方法 B.1 油烟净化设施的去除效率测定分为对安装在油烟排烟管道中的油烟净化设施的测定及对安装在排烟罩上净化设施的测定两种情况。 B.2 对安装在油烟排烟管道中的油烟净化设施,通过同时测定净化前后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即可按本标准3.6中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 B.3 对安装在排烟罩上净化设施,需在进行效率测试前,确定一个稳定的抽烟发生源,然后测定出安装与不安装净化设施时的油烟排放浓度与风量,按本标准3.6中公式计算油烟去除效率。 简单地说,你可以先找餐厅协商一下,要他们安装油烟净化器,如果他不不肯你可以找当地环保局投诉。

静电油烟净化器使用常识是什么?

一、燃气灶应在油烟机正下方,油烟净化作用较好。尽量不要把油烟净化器安装在门窗等空气对流较强的方位邻近,防止影响油烟净化作用。二、使用时,一般应在翻开燃气灶前1-2分钟发动烟机。发动时较好使用高速档发动,发动后可根据厨房烟气巨细变化高速或低速。使用时,距烟机很近的窗户应关严,把门开一条缝,防止构成比较大的空气对流,并能及时弥补厨房内空气。

三、烟机应在做完饭燃气灶封闭后持续作业3分钟或更长,确保把房间空气换新一次。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燃气灶具中心点正上方方位上,其底平面与燃气灶具之间的间隔应在650mm—750mm范围内

四、出风管不宜太长,较好不要超越2米,并且尽量削减折弯,防止多个90度折弯,否则会影响油烟净化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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